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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不是一个选择?[原创]

爱情是不是一个选择?[原创]

爱情这个东西,大多数是悲剧,至少在我身边接二连三上演的,绝大多数都是悲剧。
    尤其是在爱情、或者是自以为是爱情的这个过程当中,那些被拒绝、被伤害的一方,往往悲恸、伤感、郁闷,总之很值得人同情的。而旁人往往会义愤填膺,对这些流泪的男人或女人报以莫大同情,同时对那些让他们流泪的女人或男人咬牙切齿的咒骂一番。
    我从来是个很刻毒、冷血、理性的人,我总相信一些刻毒、冷血和理性的条条框框,比如“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俺也会觉得那些受伤的人很受伤,但是那种似乎是无休止的伤感和心底喷薄而出的诅咒,就是理所当然的么?
    非也,非也。



如果你在商场挑选商品的时候,拿起来看了看,因此你就必须买下它,你是不是觉得很莫名其妙?
    那么同理,是不是一个人开始了恋爱的过程,就一定要把这个过程走到婚姻,必须要走到生命终结的那一刻?很显然不是的。
    其实,从一段爱情、一段婚姻开始的时候,就是在选择。

    为什么一个妞会选择张三而不是李四?都是有理由的,只不过这个客观存在理由不一定能被准确的描述出来而已。如果要深入的探究这个问题,学哲学和心理学比较合适。那种所谓的“一见钟情”,抽象了看,其实只不过是潜意识里所渴望的某种中心特质,在目标身上吻合得很好而已;而大多数非“一见钟情”的,抽象了看,只不过是意识和潜意识里所认同和期许的主要特质,比如性格、知识、家庭、身高等条件,吻合得比较好而已。

    在我看来,爱情或者婚姻的开始是一个选择过程,而爱情或者婚姻的过程里也无法排除继续选择的可能。
    每一对恋人,每一对夫妻,都会不断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诱惑、机遇和考验,每一次都是一个大的或者小的选择。不巧得很,每个人都有思考、判断和选择的权利,这个权利是不应当被剥夺和阻挠的。换句话说,在我看来,恋爱乃至于婚姻中的任意一方,都有选择的权利,可以选择继续,也可以选择中途退出。这份选择的权利,并不因为某个男人是气管炎,他媳妇是母老虎管得紧就消失了。也不会因为某个女人嫁的男人特别小心眼儿并且手段凶残就消失了。
    古往今来、前仆后继、我们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分崩离析的恋情,古往今来、前仆后继、我们知道的或者不知道的红杏出墙的婚姻,就是这份选择的权利无法抹杀的铁证。

    当然,一方的退出,毫无疑问会给双方都带来变化和不适。
    但是无论我们对当事人的选择高兴或者不高兴,我们都必须尊重这个选择权利。正如自虐这种行为一般不为我们所接受,但是如果别人要进行自虐,我们有没有权利去阻挠、去谴责他?又如同一个人如果格调低下不听肖邦不听老柴、连周杰伦都不听,硬是喜欢听“十八摸”之类的小调,我们可以拒绝他在影响到我们的范围内这么做,让他“思想有多远就滚多远”,但是我们能不能禁止他选择自己格调低下并强迫他高尚起来?
    答案,至少我的答案是,不能。smiles210smiles
我要想站长举报,有个失恋小强在论坛灌水smiles189smiles
失恋怎么了,失恋就不能灌水了
是被女朋友甩了吧smiles183smiles
她有她选择的权利
被飞就是被飞

失恋的人都是这样给自己找借口smiles151smiles
不要这么俗好不好,女人看问题就是短浅
被飞了呀,这样才能越飞越高嘛smiles182smiles
什么女人女人的,人家是女孩子

别拿我跟你那女朋友作比较
pursuit of happiness(追求幸福)是一种不可剥夺的权利,但是行使追求幸福的权利一样也有个规则,有个底线,那就是不能把你追求幸福的过程建立在非法的剥夺他人幸福的过程之上。
老子现在很痛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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